ICS23.020.30
J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004—2016
代替GB13004—1999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Periodicinspectionandevaluationofseamlesssteelgascylinders
2016-02-24发布 2016-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3004—1999《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与GB13004—1999相比,主要修
改之处如下:
———标准的适用范围:
a) 水压试验压力不大于45MPa改为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
b) 公称容积由原来的0.4L~80L改为0.4L~150L;
c) 可盛装气体中增加可用于混合气体;
d) 删去了适用于车用天然气钢质无缝气瓶的规定;
e) 不适用范围修改为不适用于内装填料气瓶、消防灭火用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
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f) 增加了“注:对于公称容积小于0.4L的气瓶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定期检验”;
———增加了对检验机构的要求:进行气瓶检验的检验机构,应符合GB12135的要求,并按TSGZ7001
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增加了对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应逐只对气瓶进行全面的测厚检查的要求;
———修改了对磕伤、划伤以及腐蚀缺陷处理后的剩余壁厚的要求,明确剩余壁厚不应小于瓶体设计
壁厚;
———修改了容积测定的描述;
———明确了不允许对瓶阀进行修理,并增加了瓶阀装配扭矩的要求;
———增加了对气瓶定期检验报告的要求;
———修改了对报废气瓶处理方式的要求;
———增加鼓励采用先进信息化手段对气瓶进行管理的内容。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烟台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廊坊天海高压容
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军、韩冰、张转连、李培中、张贺军。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3004—1991、GB13004—1999。
ⅠGB/T13004—2016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钢质无缝气瓶(以下简称“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0.4L~150L,用于盛装压缩气体、高压液化
气体或混合气体的可重复充装的钢质无缝气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内装填料气瓶、消防灭火用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
容器。
注:对于公称容积小于0.4L的气瓶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定期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144 气瓶颜色标志
GB8335 气瓶专用螺纹
GB/T8336 气瓶专用螺纹量规
GB/T9251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B/T10878 气瓶锥螺纹丝锥
GB12135 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GB/T12137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TSGR0006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Z700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3 检验机构、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
3.1 检验机构
进行气瓶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应符合GB12135的要求,并按TSGZ7001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
督管理部门核准。
3.2 检验周期
盛装氮气、六氟乙烷、惰性气体及纯度大于或等于99.999%的无腐蚀性高纯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
验一次;盛装对瓶体材料能产生腐蚀作用的气体的气瓶、潜水气瓶以及常与海水接触的气瓶,每两年检
验一次;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混合气体的气瓶,其检验周期应当按照混合气体
中检验周期最短的气体确定。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重新进行检验。
1GB/T13004—2016
3.3 检验项目
气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音响检查、瓶口螺纹检查、内部检查、重量与容积测定、水压试验、
瓶阀检验、气密性试验。
4 检验准备
4.1 记录
4.1.1 逐只检查记录气瓶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记录内容至少包括制造单位名称代码或制造许可编
号、气瓶编号、制造年月、公称工作压力、水压试验压力、公称容积或实际容积、实际重量、设计壁厚、充装
介质、上次检验日期等信息,对进口气瓶应当记录国别。
4.1.2 对未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的制造企业生产的气瓶、制造标志模糊不清或项目不全而又无据可
查的气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不准再用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4.1.3 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4.2 瓶内气体处理
4.2.1 对于瓶内气体不明的或无法证明有无余压的气瓶,应与待检瓶分开存放以待另行妥善处理。
4.2.2 确认瓶内气体后,根据气体的不同性质,在保证安全、卫生和不污染环境的条件下,采用与瓶内
气体相适应的方法将瓶内气体排出并妥善处理。
4.3 瓶阀拆卸与表面清理
4.3.1 确认瓶内压力与大气压力一致时,用不损伤瓶体金属的器械卸下瓶阀和防震圈等。
4.3.2 对于瓶阀无法开启的气瓶,应与待检瓶分开存放以待另行妥善处理。
4.3.3 用对瓶体金属不产生损伤和腐蚀的方法,将气瓶内外表面的污垢、腐蚀产物、沾染物等有碍表面
检查的杂物清除干净。
5 外观检查
5.1 一般要求
5.1.1 应逐只对气瓶进行外观目测检查,检查有无肉眼可见的容积变形,检查瓶体外表面是否存在裂
纹、夹层、鼓包、凹陷、磕伤、划伤、凹坑、腐蚀、热损伤等缺陷。
5.1.2 对外观检查发现有磕伤、划伤、凹坑、腐蚀缺陷的部位,应采用超声波测厚仪器测量缺陷处瓶体
的最小壁厚。
5.1.3 对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应逐只对气瓶进行全面的测厚检查。
5.2 机械损伤和缺陷的检查与评定
5.2.1 瓶体存在裂纹、鼓包、夹层等缺陷及肉眼可见的容积变形的气瓶应报废。
5.2.2 瓶体磕伤、划伤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气瓶应报废,测量方法参见附录A。
5.2.3 瓶体凹陷深度大于2mm或大于凹陷短径1/30的气瓶应报废,测量方法参见附录A。
5.2.4 瓶体凹陷中带有磕伤、划伤、凹坑时,若磕伤、划伤、凹坑及凹陷符合5.2.2或5.2.3的规定,则该
气瓶应报废;若其缺陷虽不符合5.2.2或5.2.3的规定,但磕伤或划伤长度等于或大于凹陷短径,且凹陷
深度大于1.5mm或大于凹陷短径的1/35时,则该气瓶也应报废。
2GB/T13004—2016
5.2.5 对未达到报废条件的缺陷,特别是线性缺陷或尖锐的机械损伤应进行修磨,使其边缘圆滑过渡,
但修磨后的剩余壁厚不得小于设计壁厚。此规定亦适用于5.4.1。
5.3 热损伤的检查与评定
瓶体存在弧疤、焊迹或存在可能使金属受损的明显火焰烧灼迹象的气瓶应报废。
5.4 腐蚀的检查与评定
5.4.1 瓶体上孤立的点腐蚀、线状腐蚀、局部腐蚀及普遍腐蚀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气瓶应
报废。
5.4.2 因腐蚀严重,对腐蚀深度和范围无法确定的气瓶应报废。
5.5 颈圈、底座等其他检查与评定
5.5.1 颈圈松动无法加固的气瓶,或颈圈损伤且无法更换的气瓶应报废。
5.5.2 底座松动、倾斜、破裂、磨损或其支撑面与瓶底最低点之间距离小于10mm的气瓶应报废。
5.5.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应报废:
a) 在筒体同一截面上测量其最大与最小外径之差,超过该截面平均外径的3.0%;
b) 筒体直线度超过瓶体直线段长度的0.4%,且弯曲深度大于5mm;
c) 瓶体垂直度超过瓶体直线段长度的1%。
6 音响检查
6.1 检查要求
6.1.1 外观检查合格的钢瓶,应逐只进行音响检查。
6.1.2 钢瓶在没有附加物或其他妨碍瓶体震动的情况下,用重约250g的铜锤轻击瓶壁。
6.2 结果评定
如发出的音响清脆有力,余韵轻而长且有旋律感,则此项检验合格。音响十分混浊低沉,余韵重而
短,并伴有破壳音响的气瓶应报废。
7 瓶口螺纹检查
7.1 检查与结果评定
7.1.1 用直接目测或借助低倍放大镜目测,逐只检查瓶口螺纹有无裂纹、变形、磨损、腐蚀或其他机械
损伤。
7.1.2 瓶口螺纹不得有裂纹性缺陷,但允许瓶口螺纹有不影响使用的轻微损伤。
7.2 螺纹修复
对瓶口螺纹的轻度腐蚀、磨损或其他损伤,可用符合GB/T10878规定的丝锥修理。修理后用符合
GB/T8336的量规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GB8335的要求,不合格的气瓶应报废。
8 内部检查
8.1 工具
应用电压不超过24V、具有足够亮度的安全光源逐只对气瓶进行内部目测检查。必要时可使用内
3GB/T13004—2016
窥镜或其他辅助设备进行检查。
8.2 检查与结果评定
8.2.1 对盛装氧化性介质的气瓶,要特别注意检查瓶内有无被油脂沾污。发现有油脂沾污时,应进行
脱脂处理。
8.2.2 内表面有裂纹、皱折、夹层及瓶肩内有明显沟痕或皱折的气瓶应报废。
8.2.3 内表面存在任何腐蚀缺陷的气瓶,应按照5.4.1、5.4.2评定。
9 重量与容积测定
9.1 数值修约
应逐只对气瓶进行重量(不含可拆附件)与容积测定。瓶重、容积应以三位有效数字
GB-T 13004-2016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2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2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07-12 16:30:23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