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59.060.10
B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8147.3—2015
代替GB/T18147.3—2000
大麻纤维试验方法
第3部分:长度试验方法
Testmethodforhempfiber—
Part3:Testmethodforlengthofhempfiber
2015-07-03发布 2015-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GB/T18147《大麻纤维试验方法》分为6个部分:
———第1部分:含油率试验方法;
———第2部分:残胶率试验方法;
———第3部分:长度试验方法;
———第4部分:细度试验方法;
———第5部分:断裂强度试验方法;
———第6部分:疵点试验方法。
本部分为GB/T18147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18147.3—2000《大麻纤维试验方法 第3部分:长度试验方法》。与
GB/T18147.3—2000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将“落麻”修改为“棉型大麻纤维”;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9995;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平均长度、短纤维率”;
———将原标准仪器与工具中“感量”、“精度”改为“分度值”;
———增加了试验条件;
———增加了调湿;
———将原标准程序中“疵点”修改为“麻粒、硬条等”;
———删除了原标准程序中“(每次称量不能超出40mg)”;
———删除了试验方法B中“(适用于落麻,也可适用于麻条)”;
———修改了试验方法B中纤维长度组距分组规定;
———增加了试验报告中的内容。
本部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云南省纤维检验局、总后勤部军需装备研究所、汉麻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旭萍、郝新敏、陶然、高明斋、杨元。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8147.3—2000。
ⅠGB/T18147.3—2015
大麻纤维试验方法
第3部分:长度试验方法
1 范围
GB/T18147的本部分规定了大麻纤维长度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大麻麻条和棉型大麻纤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9995 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 烘箱干燥法
GB/T18146.2 大麻纤维 第2部分:大麻麻条
GB/T18146.3 大麻纤维 第3部分:棉型大麻纤维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平均长度 averagelength
纤维按长度分组测量,以各组纤维的质量加权得出的平均值。
3.2
短纤维率 shortfibercontent
麻纤维中短于一定长度界限的短纤维质量占纤维总质量的百分率。
注:在本部分中,大麻麻条长度界限为30mm,棉型大麻纤维长度界限为15mm。
4 原理
将纤维由长到短进行整理、分组、称量,求出纤维长度特征数。
5 仪器与工具
5.1 梳片式长度分析仪:组距10mm。
5.2 天平:分度值0.1mg。
5.3 量尺:分度值1mm。
5.4 一号夹子、尖头不锈钢镊子、压锤、黑绒板、鬃刷、绒板刷、玻璃板、玻璃片等。
1GB/T18147.3—2015
6 试验条件
温度(20±2)℃,相对湿度(65±4)%。
7 抽样
大麻麻条按GB/T18146.2执行,棉型大麻纤维按GB/T18146.3执行。
8 调湿
8.1 当实验室样品回潮率超过12.0%时,需放入45℃~50℃烘箱中预烘,使其回潮率低于12.0%。
回潮率试验按GB/T9995进行。
8.2 将实验室样品置于第6章的条件下调湿,达到吸湿平衡,时间不少于2h。
9 试验步骤
9.1 试样制备
9.1.1 从达到吸湿平衡的实验室样品中取出2个试验试样,1个备用试样,分别用手扯法将试样整理
2遍~3遍,使纤维形成比较平直,一端整齐的麻束。
9.1.2 将试样沿直线从长到短,从左到右均匀顺直地平铺在玻璃板上(下衬黑绒板),整理过程中可用
鬃刷刷理数次,并用镊子拣去麻粒、硬条等,刷下的游离纤维,通过整理后应再归入试样中。
9.1.3 用镊子将纤维叠成一端整齐,长纤维在下,短纤维在上,宽约15mm的麻束。
9.1.4 再次将纤维沿直线均匀顺直地平铺在玻璃板上,由长到短均匀分成五组,每组用镊子叠成一端
整齐,长纤维在下,短纤维在上的小束,宽约10mm~15mm,用压锤或玻璃片压住。
9.2 试验
9.2.1 方法A———梳片式长度分析仪测长法(适用于麻条)
9.2.1.1 把整理好的平直纤维小束,逐组平排在长度分析仪下梳片的上面,整齐的一端应与第一片梳片
相齐,用压叉将纤维平直地压入下梳片。
9.2.1.2 将上梳片压入下梳片之内。
9.2.1.3 用夹子从纤维最长的一端抽取纤维,抽取时要少量多次,避免带出短纤维。
9.2.1.4 将抽出的纤维分组捻成小绞,顺序放在金属盒内或黑绒板上。每抽完一组,放下一片下梳片,
直到抽完各组纤维。
9.2.1.5 从最短组开始,依次在天平上称取各组纤维的质量,并记录。
9.2.2 方法B———手排分组称量法
9.2.2.1 在黑绒板上压出一直线痕迹,手持整理好的平直纤维小束整齐端,将另一端拢成笔尖状,用夹
子由长到短抽取纤维,沿直线痕由左到右将纤维均匀地排到黑绒板上,要求纤维伸直平行,用量尺测量
纤维长度。
9.2.2.2 纤维长度分组规定:
a) 大麻麻条:30mm及以下为一组,31mm~70mm按20mm组距分组,71mm~160mm按
2GB/T18147.3—2015
30mm组距分组,161mm~240mm按40mm组距分组,241mm及以上为一组;
b) 棉型大麻纤维:15mm及以下为一组,16mm~55mm按10mm组距分组,56mm~115mm
按20mm组距分组,116mm及以上为一组;
c) 按组从长到短用镊子将纤维取出,捻成小绞,顺序放在金属盒内或黑绒板上。
9.2.2.3 称量按9.2.1.5执行。
10 试验计算
10.1 按式(1)计算大麻纤维平均长度,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L=∑n
i=1miLi
∑n
i=1mi……………………(1)
式中:
L ———平均长度,单位为毫米(mm);
mi———每组纤维质量,单位为毫克(mg);
Li———对应组纤维长度(组中值),单位为毫米(mm)。
10.2 按式(2)计算标准差,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S=∑n
i=1(Li-L)2mi
∑n
i=1mi……………………(2)
式中:
S ———标准差,单位为毫米(mm);
Li———对应组纤维长度(组中值),单位为毫米(mm);
L———平均长度,单位为毫米(mm);
mi———每组纤维质量,单位为毫克(mg)。
10.3 按式(3)计算变异系数,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CV=S
L×100% ……………………(3)
式中:
CV———变异系数;
S———标准差,单位为毫米(mm);
L———平均长度,单位为毫米(mm)。
10.4 按式(4)计算短纤维率,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W=m
∑n
i=1mi×100% ……………………(4)
式中:
W ———短纤维率;
m———规定长度(大麻麻条30mm及以下,棉型大麻纤维15mm及以下)短纤维总量,单位为毫
克(mg);
mi———每组纤维质量,单位为毫克(mg)。
10.5 试验结果以两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表示;如果两次平行试验结果的差异大于平均值的10%,则取GB/T18147.3—2015
GB/T18147.3—2015
备样进行第三次试验,试验结果取三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
10.6 计算结果数值修约均按GB/T8170执行。
11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试样名称、样品编号、仪器名称及编号、试验依据、试验条件、试验结果、
试验日期、试验者等。
GB-T 18147.3-2015 大麻纤维试验方法 第3部分 长度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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