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7. 120. 99 H65 G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3593—2009 钇铕钇氧化物 Yttrium-europium-gadolinium oxide 2009-04-23发布 2010-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23593—2009 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宜兴新威利成稀土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志春、邹彬、金燕华、张耀静 GB/T23593—2009 铕钒氧化物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销氧化物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与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法制得的钇销钒氧化物,供制作荧光材料等用。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T12690(所有部分)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GB/T14635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化学分析方法稀土总量的测定 GB/T20170.1一2006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物理性能测试方法稀土化合物粒度分布的测定 要求 化学成分 3. 1 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如需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可另行协商。 表 1 产品 171261 171257 牌 号 REO,不小于 99.0 99.0 YO./REO 61±2 57±2 EuzO3/REO 6±1 8±1 Gd,O,/REO 33±2 35±2 Laz O: 0.000 2 0.000 2 CeO2 0.0002 0.0002 Pr:O. 0.0002 0.000 2 FO"PN 0.0002 0.000 2 Sm2O: 0.0002 0.000 2 稀土杂质 Tb, O, 0.0002 0,0002 REO Dy20, 0.000 2 0.000 2 HozO3 0.000 2 0.0002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Er,O3 0.0002 0. 000 2 杂质含量,不大于 Tmz 0: 0.000 2 0.0002 Yb,O. 0.0002 0.000 2 Luz O: 0.000 2 0.0002 Fe:Os 0.0003 0.0003 SiO2 0.003 0.003 Cao 0.001 0.001 非稀土杂质 CuO 0.000 5 0.000 5 Pbo 0.000 5 0.0005 NiO 0.0005 0,000 5 CI 0.01 0.01 灼减,不大于 1. 0 1, 0 1 GB/T23593—2009 3.2物理性能 产品的中心粒径值(D[V,50])为2.0μm~4.0μm。需方如有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另行协商。 3.3外观 3.3.1产品为淡粉色粉末。 3.3.2产品应洁净,无可见的夹杂物 4试验方法 4.1产品中稀土总量(REO)的分析方法按GB/T14635的规定进行 4.2产品中氧化钇、氧化销、氧化钒含量及稀土杂质含量的分析方法按供需双方协商的方法进行。 4.4产品中心粒径的测试方法按GB/T20170.1—2006的规定进行,仲裁分析方法采用其方法(1)。 4.5楼 数值修约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 4.6产品外观用目视检查。 5检验规则 5.1检查与验收 5.1.1产品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规定,并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2个月内 向供方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 5.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物理性能和外观质量检验 5.4取样与制样 化学成分、物理性能仲裁取样数量按表2规定进行。每件(袋)取样量不少于10g,将试样充分混句 后,以四分法迅速缩分至所需量,装人试样袋密封。 表 2 件(袋)数 1~5 6~49 50~100 >100 取样件(袋)数 件(袋)数的100% 件(袋)数的10%取整数」件(袋)数的平方根取正整数 5 5.5检验结果的判定 化学成分、物理性能仲裁分析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则从该批产品中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 进行复验,如仍有一项结果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外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则直接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6.1标志、包装 6.1.1桶(箱、袋)外注明:供方名称、产品名称、牌号、批号、净含量、毛重、出厂日期及“防潮标志或 字样。 内,如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另行协商。 6.2运输、贮存 产品运输时严防淋雨吸潮,应存放于干燥处,不得露天堆放。 2 GB/T23593—2009 6.3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和牌号; 批号; c) d) 净含量和件数; e)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检验部门印记; f) 本标准编号; g) 出厂日期。
GB-T 23593-2009 钇铕钆氧化物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5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5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3-02-20 11:57:54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