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9. 140.20 K 7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4196.2—2008/IEC 60432-2:2005 代替GB14196.2—2002 白炽灯安全要求第2部分:家庭和 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卤钨灯 Incandescent lamps—Safety specifications—Part 2: Tungsten halogen lamps for domestic and similar general lighting purposes (IEC 60432-2:2005,IDT) 2008-12-30发布 2010-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14196.2—2008/IEC 60432-2:2005 目 次 前言 1概述 1.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要求 2. 1 概述 2. 2 标志 2. 3 对意外接触螺口灯座的防护 2. 4 灯头温升(△t.). 2. 5 耐扭矩性 2.6 ..3 2.7 意外带电部件 2.8 装有B15d和B22d灯头的灯的爬电距离 2. 9 寿终安全性 2.10 互换性 2. 11 紫外辐射· 2.12 灯具设计要求, 3 评定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诱导故障替代试验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符号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灯具设计参数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GB 14196.2—2008/IEC 60432-2:2005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4196《白炽灯安全要求》现有3个部分: 第1部分: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钨丝灯; 一第2部分: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卤钨灯; 一第3部分: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 本部分为GB14196的第2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432-2:2005《白炽灯安全要求第2部分: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卤钨 灯》(英文版)。 本部分等同翻译IEC60432-2:2005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 b)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 删除IEC60432-2:2005的前言; d) 对于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本部分引用我国的这些国家标准或 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有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部分中均被 直接引用(见1.2)。 本部分代替GB14196.2一2002《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卤钨灯 安全要求》。 本部分与GB/T14196.2—2002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依据IEC60432-1在2005年的修定1进行修改,其中包括:1.1、1.3.1、2.4、表1、2.10、2.11、 第3章、附录B中的图、附录C中的表C.1和C.3; 一修正了上一版本中的错误,包括理解和用词的错误,并将所用术语与GB/T14196.3一2008统 一起来。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 SAC 本部分起草单位: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桐乡市生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俊斌、沈锦祥、赵秀荣。 本部分2002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1次修订。 II GB14196.2—2008/IEC60432-2:2005 白炽灯安全要求第2部分:家庭和 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卤钨灯 1概述 本部分需与GB14196.1—2008一起使用。 1.1范围 GB14196的本部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卤钨灯的安全和互换性要求。它包括直接代替传统钨丝灯 和互换性要求应与GB14196.1—2008的规定结合使用。这些卤钨灯有如下特性: 一额定功率为250W以下(包括250W); 额定电压为50V~250V之间(包括50V,250V); 一 符合本部分要求的灯是自屏蔽的,但不需要用特殊符号进行标记。由于它们直接替代传统的钨丝 灯,因此也没有相应的灯具标记。 注1:这并不表明那些用于替代白炽钨丝灯的卤钨灯使用与白炽钨丝灯相同形状的玻壳。 注2:E26有2种类型,它们是不完全兼容的:E26/24用于北美而E26/25用于日本。 注3:自屏蔽灯指不需要灯具为其提供防护屏的灯。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1419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2900.65电工术语照明(GB/T2900.65—2004,IEC60050(845):1987,MOD) GB14196.1—2008白炽灯安全要求第1部分: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钨丝灯(IEC60432 1:2005,IDT) IEC60410计数检查抽样方案和程序 1.3术语和定义 GB14196.1一2008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1. 3. 1 特定有效紫外辐射功率specificeffectiveradiantUVpower 灯相对于其光通量的紫外辐射的有效功率,单位:mW/klm。 对于反射型灯,特定有效紫外辐射功率是指相对于照度的紫外辐射有效辐照度,单位:mW/(m· klx)。 注:紫外辐射的有效功率是将灯的光谱能量分布,按照紫外线危险作用量函数Suv(入)加权计算后得出的。与紫外 线危险作用量函数相关的信息,请参考GB/T20145一2006《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此标准并没涵盖光 辐射对材料的影响,如机械损伤或褪色 1. 3. 2 外玻壳outer envelope 透明或半透明的内装有卤钨光源的外壳 1 GB14196.2-—2008/IEC60432-2:2005 1. 3. 3 普通照明用卤钨灯generallightingtungstenhalogenlamp 本部分与GB14196.1一2008标准一起使用时,规定了安全及互换性要求的卤钨灯。 1.3. 4 卤钨灯tungsten halogen lamp 充有卤素或卤化物的钨丝灯。 [GB/T2900.65中845-07-10] 2要求 2.1概述 采用GB14196.1—2008的要求。 2.2标志 采用GB14196.1—2008的要求。 如果外壳爆裂会存在危险,灯的制造商应标有警告性说明或适当的图形符号(如附录B所示)。 2.3对意外接触螺口灯座的防护 采用GB14196.1—2008的要求。 2.4灯头温升(△t.) 采用GB14196.1一2008的要求。为了保证灯具的互换性不因光源散热量而受到影响,普通照明 用卤钨灯的△t。不能超过被替换的灯的温升△t,该△t,值参见GB14196.1一2008的表2。 对于装有不带裙边灯头,设计用于代替R形灯的PAR形灯泡,适用于GB14196.1一2008表2中 第7组的限值。 对于装有不带裙边灯头,且不用于代替R形灯的PAR形灯泡,限值参看表1。 对于外壳为BT形状,设计用于代替A形灯的灯泡,适用于GB14196.1一2008表2中第1组的 限值。 表1规定了GB14196.1—2008表2中没有相应型号的灯的附加要求。 表1灯头最大允许温升(At) 普通照明用卤钨灯的灯头温升(GB14196.1一2008表2之外的限值) Az(最大值) 组号 功率/W 玻壳形状 K B15d B22d E12 E14 E17 E26/24 E26/25 E27 用于同一灯具中的 250 165 T形或其他形状玻壳 用于同一灯具中的 2 100 145 140 T形或其他形状玻壳 250 8 PAR形" 75 145 100 150 10h 无外玻壳的T形玻壳 150 165 250 16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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