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7. 150. 99 H 63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458—2006 代替GB/T3458—1982 钨粉 Tungstenpowder 2006-07-18 发布 2006-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458—2006 前言 本标准是对GB/T3458一1982《钨粉技术条件》的修订。 本标准与GB/T3458—1982相比,主要有如下变动: 根据粒度不同,将钨粉划分成14个规格; FW-1增加了Pb、Bi、Sn、As、Sb、Mn等杂质元素指标,FW-1和FWP-1增加了Cu杂质元素指 标;降低了三个牌号的部分杂质元素的含量,FW-1、FW-2两个牌号的氧含量指标则根据粒度 的不同而进行了调整; 取消了FW-1、FW-2的网目数要求; 一对FWP-1的筛分和松装密度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铁梅、阳冬元、李宪平、杨建国、何国新、张江峰。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3458—1982,YB1570—1978。 I GB/T3458—2006 钨 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钨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氢气还原氧化钨制取的钨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80 金属粉末粒度组成的测定干筛分法 GB/T 2596 钨粉、碳化钨粉比表面积(平均粒度)测定(简化氮吸附法) GB/T 3249 难熔金属及化合物粉末粒度的测定方法费氏法 GB/T4324(所有部分)钨化学分析方法 GB/T 5314 粉末冶金用粉末的取样方法 3要求 3.1产品分类 料、大型板坏、加工用材等;FW-2适用于触头合金、高密度屏蔽材料;FWP-1适用于等离子喷镀材料。 3.1.2钨粉按粒度范围不同分为14个规格。 3.2化学成分 钨粉杂质含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 产品牌号 FW-1 FW-2 FWP-1 粒度小于10μm:0.0050 Fe 0.030 0.030 粒度大于等于10μm:0.010 0.0010 Al 0. 004 0 0.0050 IS 0.002 0 0.005 0 0.010 Mg 0.0010 0.0040 0.0040 Mn 0. 001 0 0.002 0 0.004 0 Ni 0.003 0 0.0040 0.0050 As 0.001 5 0.0020 0.0020 Pb 0.0001 0.0005 0.0007 杂质质量分数 18 0. 000 1 0.000 5 0.0007 不大于 Sn 0. 000 3 0.0005 0.0007 Sb 0.001 0 0.001 0 0.0010 Cu 0.0007 0.0010 0.0020 Ca 0.002 0 0.004 0 0.0040 Mo 0.0050 0.010 0.010 K+Na 0.0030 0.0030 0.0030 P 0. 001 0 0. 004 0 0.004 0 c 0.0050 0.010 0.010 0 见表2 0.20 1 GB/T3458—2006 FW-1、FW-2的平均粒度范围及氧含量应符合表2规定。 3. 3 表 2 产品规格 平均粒度范围/μm 氧质量分数/%不大于 04 BET:<0.10 0.80 06 BET:0.10~0.20 0.50 80 Fsss:≥0. 8~1. 0 0.40 10 Fsss:>1. 0~1. 5 0. 30 15 Fsss:>1.5~2. 0 0.30 20 Fsss:>2. 0~3. 0 0. 25 30 Fsss:>3.0~4. 0 0.25 40 Fsss:>4. 0~5. 0 0.25 50 Fsss:>5. 0~7. 0 0.25 70 Fsss:>7. 0~10. 0 0.20 100 Fsss:>10. 0~15. 0 0.20 150 Fsss:>15. 0~20. 0 0.10 200 Fsss:>20. 0~30. 0 0.10 300 Fsss:>30. 0 0.10 注1:BET是按GB/T2596比表面积(平均粒度)测定(简化氮吸附法)。 注2:Fsss是按GB/T3249难熔金属及碳化物粉末粒度测定方法 费氏法测定 3.4 FW-1、FW-2的松装密度、粒度分布等物理性能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5FWP-1粒度在0.075mm(一200目)~0.045mm(+325目)之间的粉末重量不少于80%,松装密 度为(4.0~8.0)g/cm²。 3.6外观 3.6.1FW-1、FW-2外观呈浅灰色或深灰色,FWP-1外观呈亮灰色,各种钨粉颜色应均匀一致。 3. 6. 2 产品无目视可见的夹杂物。 试验方法 4 4. 1 钨粉的化学成分分析方法按GB/T4324的规定进行。 4. 2 钨粉的费氏平均粒度测定按GB/T3249的规定进行 4. 3 钨粉的比表面积(平均粒度)测定按GB/T2596的规定进行。 4.4 FW-1、FW-2的松装密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进行。 4. 5 钨粉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检查。 4.6 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产品应由供方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产品之日起3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 进行。 2 GB/T3458—2006 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重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5.3取样和制样 取样和制样方法按GB/T5314的有关规定进行。 5.4检验结果判定 5.4.1产品的化学成分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在该批产品中对该项加倍取样进 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有一个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5.4.2产品的松装密度、粒度分布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则在该批产品中对该项加 倍取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有一个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5.4.3产品的外观质量逐桶检查,不合格者单桶报废。 5.4.4FWP-1的筛分检验不合格时,加倍取样进行重复试验,若重复试验仍不合格,则判整批产品不 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合格,则该判批产品为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产品采用铁桶包装,内衬聚乙烯塑料袋密封,每件重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或标志。 6.3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地址、邮编; b) 产品名称、牌号和规格; c) 批号; d)净重; e) 本标准编号; f)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和质量监督部门印记; 检验员号; g) h) 检验日期。 6.4产品运输时,应防止潮湿,不得剧烈碰撞。 6.5产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和无酸碱气氛之处,严防氧化,FW-1、FW-2存放期不宜超过6个月, FWP-1粉存放期不宜超过12个月。 7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合同(或订货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 b) 产品牌号、规格; c) 技术要求; d) 产品净重; e)本标准编号。 SZAC
GB-T 3458-2006 钨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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