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7.040.10 J 04 G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031—2009 代替GB/T1031—1995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表面结构 轮廓法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eometrical Product Specifications (GPS)- Surface texture:Profile method- Surface roughness parameters and their values 2009-03-16发布 2009-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031—2009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031—1995《表面粗糙度 参数及其数值》,与GB/T1031—1995相比,主要变 化如下: 增加了标准的前言; 一根据GB/T3505中对表面粗糙度参数和定义的规定,将原标准中的“轮廓最大高度”参数代号 “R,”改为“R”;将原标准中的“轮廓微观不平度的平均间距”参数代号“S”改为“Rsm”; 根据GB/T3505中对“取样长度”代号的规定,将原标准中的取样长度代号“!"改为“lr”。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在GPS体系中的位置在附录B中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产品尺寸和几何技术规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哈尔滨量具刃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时代集团公司、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欣玲、郎岩梅、高思田、王忠滨、陈景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031—1983、GB/T1031—1995。 1 GB/T 1031—2009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表面结构轮廓法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评定表面粗糙度的参数及其数值系列和规定表面粗糙度时的一般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对工业制品的表面粗糙度的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31—2006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技术产品文件中表面结构的表示法(ISO1302: 2002,IDT) GB/T3505—2009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表面结构 轮廓法术语、定义及表面结构参数 (ISO 4287:1997,IDT) GB/T10610—2009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表面结构 轮廓法评定表面结构的规则和方 法(ISO4288:1996,IDT) GB/Z20308—2006产品儿何技术规范(GPS) 总体规划(ISO/TR14638:1995,MOD)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3505中所规定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评定表面结构的参数及其数值系列 4.1本标准采用中线制(轮廓法)评定表面粗糙度。 4.2表面粗糙度参数从下列两项中选取: 轮廓的算术平均偏差Ra; 轮廓的最大高度R。 4.3在幅度参数(峰和谷)常用的参数值范围内(Ra为0.025μm~6.3μm,Rz为0.1μm~25μm)推 荐优先选用Ra。 4.4轮廓的算术平均偏差Ra的数值规定于表1。 表1轮廓的算术平均偏差Ra的数值 μm 0.012 0. 2 3. 2 50 100 0.025 0. 4 6. 3 Ra 0.05 0.8 12.5 0. 1 1.6 25 4.5轮廓的最大高度R的数值规定于表2。 GB/T1031—2009 表2 轮廓的最大高度Rz的数值 μm 0.025 0. 4 6.3 100 1600 0.05 0.8 12.5 200 Rz 0. 1 1. 6 25 400 0. 2 3. 2 50 800 4.6根据表面功能的需要,除表面粗糙度高度参数(Ra、R)外可选用下列的附加参数: 轮廓单元的平均宽度Rsm; 轮廓的支承长度率Rmr(c)。 4.7附加的评定参数轮廓单元的平均宽度Rsm的数值规定于表3;轮廓的支承长度率Rmr(c)的数值 规定于表4。 表3轮廓单元的平均宽度Rsm的数值 mm 0.006 0. 1 1. 6 0.012 5 0. 2 3. 2 Rsm 0.025 0. 4 6.3 0. 05 0.8 12.5 表4轮廓的支承长度率Rmr(c)的数值 Rmr(c) 10 15 20 25 30 50 60 70 80 90 4.8选用轮廓的支承长度率参数时,应同时给出轮廓截面高度c值。它可用微米或R的百分数表示。 R的百分数系列如下:5%、10%、15%、20%、25%、30%、40%、50%、60%、70%、80%、90%。 5分类及表面粗糙度参数 5. 1 取样长度(lr)的数值从表5给出的系列中选取。 表5取样长度(lr)的数值 mm Ir 0.08 0.25 0.8 2. 5 8 25 5. 2 一般情况下,在测量Ra、R时,推荐按表6和表7选用对应的取样长度,此时取样长度值的标注 在图样上或技术文件中可省略。当有特殊要求时,应给出相应的取样长度值,并在图样上或技术文件中 注出。 表6Ra参数值与取样长度lr值的对应关系 In/mm Ra/μm lr/mm (In=5Xlr) ≥0.008~0.02 0.08 0.4 >0.02~0.1 0.25 1. 25 >0.1~2.0 0.8 4.0 >2.0~10.0 2.5 12. 5 >10.0~80.0 8.0 40.0 2 GB/T 1031—2009 表7Rz参数数值与取样长度lr值的对应关系 In/mm Rz/μm lr/mm (ln=5×lr) ≥0.025~0.10 0.08 0. 4 >0.10~0.50 0.25 1.25 >0.50~10.0 0. 8 4. 0 2. 5 >10.0~50.0 12.5 >50~320 8. 0 40.0 5.3对于微观不平度间距较大的端铣、滚铣及其他大进给走刀量的加工表面,应按标准中规定的取样 长度系列选取较大的取样长度值。 5.4由于加工表面不均匀,在评定表面粗糙度时,其评定长度应根据不同的加工方法和相应的取样长 度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当测量Ra和R时,推荐按表6和表7选取相应的评定长度。如被测表面均 匀性较好,测量时可选用小于5×lr的评定长度值;均匀性较差的表面可选用大于5×lr的评定长度。 6规定表面粗糙度要求的一般规则 6.1在规定表面粗糙度要求时,应给出表面粗糙度参数值和测定时的取样长度值两项基本要求。必要 时也可规定表面加工纹理、加工方法或加工顺序和不同区域的粗糙度等附加要求 6.2表面粗糙度的标注方法应符合GB/T131的规定;缺省评定长度值应符合GB/T10610的规定 6.3为保证制品表面质量,可按功能需要规定表面粗糙度参数值。否则,可不规定其参数值,也不需要 检查。 参数(Ra、R)最大值的方向一致时,则可不规定测量截面的方向,否则应在图样上标出。 6.5对表面粗糙度的要求不适用于表面缺陷。在评定过程中,不应把表面缺陷(如沟槽、气孔、划痕等) 包含进去。必要时,应单独规定对表面缺陷的要求。 6.6根据表面功能和生产的经济合理性,当选用标准中表1、表2、表3系列值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选取 补充系列值,参见附录A。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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