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100万 73个行业的国家标准 支持批量下载
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 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动车改装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 防治机动车噪声污染,保护人身安全和公众健康,根据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道路 交通安全和机动车噪声污染的管理,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 制,推进信息共享,强化联防联控和智慧监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业 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 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做好 道路交通安全和机动车噪声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第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 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 1理部门对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 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条 改装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条件,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加装机动车涡轮 , 不得擅自改动 燃油管路、排气管和消音装置,不得擅自从事其他改变机 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活动。 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驾驶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车辆原状,处二百 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 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 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 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和违规变更车 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并提高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智慧 监管的能力。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2刑事责任。 第六条 城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城市市区 区域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禁止其使 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并 向社会公告。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并不得以 瞬间提速、 轰踩油门、 轰鸣疾驶等方式制造噪声, 干扰他 人正常生活。 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和道路交通安 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处罚。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 全、机动车噪声污染防治的 宣传教育 和科学普及 ,增强公 众法治意 识,及时处理 群众投诉举报。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3

.pdf文档 法律法规 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定2021-12-03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3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3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定2021-12-03 第 1 页 法律法规 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定2021-12-03 第 2 页 法律法规 山东省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规定2021-12-03 第 3 页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3-12-24 04:51:25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