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100万 73个行业的国家标准 支持批量下载
1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 (2017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水上交通事 故,保护人身、 财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 管理条例》 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的通航水域从事经营性交通运输、 渡口渡运以及相关的安全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通航水域,是指由县级海事管理机构认定,报设 区的市或者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的可供船舶航行 的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上交 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协调解决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水上交通安全经费纳入本 2级财政预算。 涉及水上交通安全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依照本条例 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 政区域内通航水域的交通安全工作。 海事管理机构对所辖通航水 域的交通安全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水 上交通安全相关工作。 对渔业船舶、 农用船舶、 体育比赛船舶等船舶和风景名胜区 、 自然保护区、 城市园林等非通航水域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船舶所有人、 经营人对其船舶的航行、 停泊、 作业安 全承担主体责任。 乘客应当遵守水上交通安全规定,服从安全管理。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以及水上交通 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 第二章 交通运输船舶和船员管理3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船舶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船舶修 造实施监督管理。 船舶设计单位、 船舶修造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 船舶所有人、 经营人不得擅自改建船舶;确需改建的,应当 依法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建造检验。 第八条 船舶应当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等标识,悬挂 船名牌,并保 持标识清晰、完整,不得 遮挡、污损。 船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配备消防、救生、 通信设施设备和船 舶自动识 别系统,并进行维护和 正常使用。 第九条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应当 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健全并 落实安全 生产管理制 度和措施,按照规 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 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保 证船舶适航、船员 适任,制定船舶调 度、使用、维 修、保 养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制定水上交通安全应 急预案,并定 期演习; (四)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必要的投入; (五)落实安全责任制,及 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依法报 告水上交通事故;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义务。 客运经营人应当定 期开展客运航线安全 评估。

pdf文档 法律法规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通过稿)2017-11-30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通过稿)2017-11-30 第 1 页 法律法规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通过稿)2017-11-30 第 2 页 法律法规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通过稿)2017-11-30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3-12-31 22:26:20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