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100万 73个行业的国家标准 支持批量下载
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 (2011年9月2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11月30日贵州省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贵 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 条例〉等二十五件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修正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 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 震减灾法》 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 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条 例。 第三条 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 合的方针,遵循突出重点、全面防御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地 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 政预算。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 1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每年听取本级防震减灾工作 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在本级财政预算和物资储备中安排抗震 救灾资金、物资,加强抗震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第五条 省、 市、 州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应当建立健全 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有地震监测台 站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 构。其他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可以建立 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未建立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 门或者机构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承担 防震减灾工作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成立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 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其日常工作由 同级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承担。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 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报本级人民 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 部门或者机构备案,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活动的监督管 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和发展 改革、 住房和城乡建设、 民政、 交通运输、 卫生、 公安以及其他有 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 2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第七条 每年5月12日所在周为全省防震减灾宣传活动 周。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普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 科普规划,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避 震、 逃生等地震应急综合演 练,支持开展地震 群测群防,鼓励、 引导志愿者参加防震减灾活动,建立 完善地震应急救 援机制, 不断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 自救互救的能力。 教育部门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作为 学生公共安全 教育的内 容。学校应当每年 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地震 紧急疏散演练, 提高学生应急避 险、自救互救能力。 各级领导 干部和公务员 培训教育机构,应当将防震减灾知 识作为各级领导 干部和公务员 培训教育的重要内 容。 机关、 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活动和 必要的地震应急救 援演练。 新闻媒体应当 无偿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 自救互救知 识的公 益宣传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指 导、 协助、 督促有关 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教育和地震应急 避险、救援演练等工作。 第八条 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取 得显著成绩或者做出突出 贡 3

.pdf文档 法律法规 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2017-11-30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2017-11-30 第 1 页 法律法规 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2017-11-30 第 2 页 法律法规 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2017-11-30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06:26:23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