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100万 73个行业的国家标准 支持批量下载
西安市村镇建设条例 (2011年9月28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1年11月24日陕西省第十 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根据 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7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 法权益条例〉等 4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镇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生产、生活 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村镇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 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村镇建设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村庄、 镇以及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农村区域进行的基础设施、公共 设施、企业生产经营性设施、村民住宅等建设。 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的村镇建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 村镇建设应当坚持统筹城乡、统一规划、合 理布局、节约土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促进村 镇建设与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村镇建设的监 督和指导工作。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村镇建设管理工 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指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的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 , 具体负责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村镇建设工作。 国土资源、规划、房屋管理、交通、卫生、教育、环 保、水务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村镇建设的 相关工作。 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在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 指导下,做好本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 鼓励对村镇建设进行科学研究,推广新技术 、 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提高建设质量,降低建设成本 。 第二章 村镇建设的一般规定 第七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统筹城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制定本辖区村镇建设中长 期发展规划,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促进城 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第八条 村镇建设应当符合镇规划、村庄规划及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 实施规划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第九条 村镇建设应当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辐射农 村、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优势,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小城镇 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 城镇周边的村庄应当依托城镇和产业发展进行改建, 实现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与城镇共享。 第十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引导自然条件 良好、人 口 较多、具有区 位优势和发展 潜力的村庄, 采取扩建、改造 等方式吸引周边自然村农 户向该地聚居,逐步发展为中 心 村或小城镇。 第十一条 对于地质 灾害易发地区、水土 流失严重的 山地丘陵地区、人 畜用水严重短缺地区等 不适宜人 居地方 的村庄和农 户,应当 选择交通方 便、自然环境适宜 居住、 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地方, 按照规划的要 求,有计划地实施 搬迁,集中建设新村或者 迁入其他村庄。 第十二条 村庄建设应当制定建设方 案,确定村庄住 宅基础 标高、道 路宽度及建筑红线、绿化带、工程管线、

.pdf文档 法律法规 西安市村镇建设条例2017-05-09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4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4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西安市村镇建设条例2017-05-09 第 1 页 法律法规 西安市村镇建设条例2017-05-09 第 2 页 法律法规 西安市村镇建设条例2017-05-09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06:26:53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