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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第11号(总第145号) 21 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 (2001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以下统称专利管理部门) 第一章总则 以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指导企业、事业单 第一条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保障 位开展专利保护工作,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建立 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技术创新,维护市场 和完善专利管理制度。 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 第八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将符合专利申请 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 条件的发明创造及时申请国内外专利。 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九条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在技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专 术开发、进出口贸易或者以专利权作价出资设 利纠纷的行政处理和调解以及有关专利违法行 立企业时,自行或者委托从事专利服务的中介 为的查处等专利保护活动,适用本条例。 机构开展专利检索。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涉及专利技术的,申 专利工作的领导,提高全社会的专利意识,严格 请人或者申报人应当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专利 执行有关专利保护的法律、法规,维护专利权人 检索报告;申请人或者申报人不提交的,有关行 的合法权益。 政部门不予立项、认定或者授奖: 第四条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市 (-一)申请政府资助的研究开发或者技术改 知识产权局)是本市专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造项目; 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并组织实 (二)申报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施本条例。 (三)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 区(县)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照 第十条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 本条例的规定,在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开展 于本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有关专利工作。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 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 的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好专利保护工作。 给予奖励;自行实施专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专 第五条有关行业协会应当鼓励会员申请 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职务发 和实施专利,督促会员尊重他人专利权,支持会 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报酬;转让专利权 员维护自主专利权,并为会员提供专利咨询服 的,应当参照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规定,给予职 务。 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报酬。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专利管 奖励或者报酬可以现金、股份、股权收益或 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专利违法行为。 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形式给付,给付的数量、时 间和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奖励或者报酬不得低 第二章专利管理 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标准。 第七条市知识产权局和区(县)人民政府 第十一条从事专利代理、专利检索、专利 22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评估、专利许可贸易等专利服务的中介机构应 (二)有明确的被请求人,具体的请求事项、 当具备相应资质,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方 事实; 可从事专利中介服务。登记注册机构应当将登 (三)当事人均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记注册的有关情况抄送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 (四)属于市知识产权局管辖范围的受理事 产权局应当加强对从事专利服务的中介机构的 项。 指导与监督。 第十八条请求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侵 从事专利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 权纠纷的,应当提交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 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 和有关证据。 展中介服务,不得出具虚假报告,不得与当事人 第十九条市知识产权局应当自收到专利 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损害专利权人、其他 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和有关证据之日起五日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请求人。 第十二条展览会、展示会、推广会、交易 提交的材料不全的,市知识产权局可以要求请 会等会展的举办者对标有专利标记的参展产品 求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全。 或者技术,可以查验其专利证书或者专利许可 第二十条市知识产权局应当自受理专利 合同。对未能提供专利证书或者专利许可合同 侵权纠纷后的五日内,将请求书副本发送被请 的,举办者可以拒绝其以专利产品、专利技术的 求人。被请求人应当自收到请求书副本后的十 名义进场参展。 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会展的举办者发现有假冒他人专利或者冒 被请求人未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的,不 充专利行为的,有权向专利管理部门举报。 影响处理程序的进行。 第十三条专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专利信 第二十一条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侵权 息网络建设,为社会提供专利保护信息服务和 纠纷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先行调解。 其他相关专利信息服务。 调解达成协议的,市知识产权局应当制作调解 第十四条市知识产权局和有关部门应当 书。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市知识产 加强专利管理和专利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权局认定专利侵权行为成立,应当作出责令侵 权人停止侵权的处理决定;认定专利侵权行为 第三章专利纠纷的行政处理和调解 不成立,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市知识产权局认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实 定专利侵权行为不成立的,当事人也可以依法 施他人专利或者为非法实施他人专利提供生产 提起民事诉讼。 经营的便利。 第二十二条市知识产权局在作出专利侵 第十六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 权纠纷处理决定前,应当对有关证据予以核实。 利,引起侵权纠纷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市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调 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 查收集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 事诉讼,或者请求市知识产权局处理。 据。有关单位、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材料。 当事人向市知识产权局请求处理的,市知 市知识产权局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可 识产权局应当依法受理。 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案情需要,委托有关 第十七条请求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侵 单位进行技术鉴定。 权纠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二十三条市知识产权局对专利侵权纠 (一)请求人与专利侵权纠纷有直接的利害 纷作出处理决定的,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制止侵 关系; 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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