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100万 73个行业的国家标准 支持批量下载
ICS 91.020 P 50 DB37 山國东省地 方标准 DB37/T 11712009 风景名胜区服务规范 2009-02-06 发布 2009-03-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山东省建设厅 DB37/T 1171-2009 本标准由山东省建设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青岛市海滨风景区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甲法、王其勇、周庆超、李云、董晓彤、陈青、马雷昌、张亮、窦忠晓。 1 DB37/T 1171-2009 风景名胜区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景名胜区服务的术语和定义、环境、设施、卫生、安全、服务、投诉处理及监督管 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划内风景名胜区的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 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风景名胜区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 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省级风景名胜区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定公布的 风景名胜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指国务院审定公布的风景名胜区。 3. 2 风景名胜区服务 风景名胜区服务指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利用设施设备、自然环境、人文资源、消费环境、旅游产品 及服务人员,向游客提供的各种服务性劳动的总和。 4环境 4.1风景名胜区自然与文化景观保存完好,生态良好,环境优美。 4.2风景名胜区文物古建、文化遗迹及非物质文化资源保护措施有力,无破坏、损毁现象。 4.3无破坏植物、抢占林地、盗伐林木、采挖景区植物和捕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4.4景区定期对生物资源与环境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建立重要环境因素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程序, 4.5景区内空气质量达到GB3095规定的一级标准,噪声质量达到GB3096规定的0类标准,地表水 质量达到GB3838规定的标准,饮用水质量达到GB5749规定的卫生标准。 4.6景区建筑物、景点或其他设施上无悬挂物、废弃物,无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现象。 1

.pdf文档 DB37-T 1171-2009 风景名胜区服务规范 山东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37-T 1171-2009 风景名胜区服务规范 山东省 第 1 页 DB37-T 1171-2009 风景名胜区服务规范 山东省 第 2 页 DB37-T 1171-2009 风景名胜区服务规范 山东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4-10-27 08:16:54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