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60
CCSB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6670—2025
青稞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Guidelinesforevaluationofhullessbarleystoragecharacter
2025-10-31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西藏自治区粮食局粮油中心化验室、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青海省
粮油检测防治所、甘肃省粮油质量监督检验所、中储粮(四川)质检中心有限公司、四川省粮食质量监测
中心(四川省储备粮管理中心)、河南工业大学、云南省粮油科学研究院(云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测试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白玛卓玛、段晓亮、蒋朋丽、张福要、张翊、扎西曲宗、张东、丁云杰、王婷、梅朵卓嘎、
轩春江、常柳、滕晓宇、李沛青、周德高、梁毅、杨军、杨微、刘亮亮、康炯、袁彩霞、王小庆、林丹、江月、
王艳艳、陈思敏、张朋、刘付英、和霁恬。
ⅠGB/T46670—2025
青稞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青稞储存品质判定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青稞储存品质分类、储存品质指标、检验规
则及判定规则,描述了相应的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在安全储存水分和正常储存条件下青稞的储存品质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5490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
GB/T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
GB/T5507 粮油检验 粉类粗细度测定
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11760 青稞
GB/T13868 感官分析 建立感官分析实验室的一般导则
GB/T20569 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GB/T20570 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GB/T29405 粮油检验 谷物及制品脂肪酸值测定 仪器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11760、GB/T20569、GB/T2057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蒸煮品评 cookingqualityevaluation
将青稞按照规定条件加工成青稞粉,在规定条件下制成窝头后,对其色泽、气味、黏性、滋味等进行
品质评定的试验。
注:以品尝评分值表示。
3.2
品尝评分值 tastingassessmentvalue
窝头品评试验所得的色泽、气味、黏性、滋味等各项评分值的总和。
1GB/T46670—2025
3.3
新陈试验 freshnesstesting
在规定条件下用愈创木酚溶液染色,通过溶液的颜色反映青稞的新鲜程度。
注:结果用红褐色、浅红褐色、浅褐色、无色等表示,颜色越深表示越新鲜。
4 储存品质分类
按储存品质的优劣将青稞分为宜存、轻度不宜存、重度不宜存三类。
5 储存品质指标
青稞储存品质指标见表1。
表1 青稞储存品质指标
项目 宜存 轻度不宜存 重度不宜存
色泽、气味 正常 正常 基本正常
品尝评分值/分 ≥70 <70 <60
脂肪酸值(KOH/干基)/(mg/100g) ≤85 ≤100 >100
6 检验方法
6.1 扦样、分样:按照GB/T5491规定执行。
6.2 色泽、气味评定:按照附录A中A.3规定的方法评定。
6.3 品尝评分值检验:按照附录A规定的蒸煮品评方法测定。
6.4 脂肪酸值检验:按照附录B规定的方法测定。第一法为仲裁法。
7 检验规则
7.1 一般规则
按照GB/T5490的规定执行。
7.2 储存品质检验
7.2.1 入库前,可逐批次抽取样品检验新陈度,作为初步判断青稞新鲜程度的参考。新陈试验方法按
附录C执行。
7.2.2 储存期间,应定期、逐货位取样,对表1规定的指标进行检验。对于明显生霉甚至霉变的青
稞,不做蒸煮品尝评分试验。
2GB/T46670—2025
8 判定规则
8.1 宜存
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指标均符合表1“宜存”规定的,判定为宜存青稞,适宜继续储存。
8.2 轻度不宜存
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指标有两项及以上符合表1“轻度不宜存”规定的,判定为轻度不
宜存青稞,宜尽快安排出库。
8.3 重度不宜存
色泽、气味、脂肪酸值、品尝评分值指标中,有一项符合表1“重度不宜存”规定的,判定为重度不宜
存青稞,应立即安排出库。因色泽、气味判定为重度不宜存的,还应报告脂肪酸值检验结果。
3GB/T46670—2025
附 录 A
(规范性)
青稞品尝评分试验方法
A.1 原理
对青稞样品直接评定其色泽、气味后,再将其按规定条件制成青稞粉并过筛,在一定条件下蒸制成
窝头,经品评人员感官评定窝头的色泽、气味、黏性、滋味等,结果以品尝评分值表示。
A.2 仪器与设备
A.2.1 粉碎磨。
A.2.2 40目筛(筛网孔径0.425mm)。
A.2.3 蒸锅:高压锅。
A.2.4 搪瓷碗:白色。
A.2.5 量筒:50mL。
A.2.6 光波炉:2.2kW,或相同功率的电磁炉。
A.2.7 天平:感量0.01g,称量范围不小于100g。
A.2.8 冰箱。
A.3 色泽、气味评定
取混匀的净青稞样品约500g,在符合GB/T13868要求的实验室内,对其整体色泽、气味进行感官
检验,检验方法按照GB/T5492执行。
色泽用正常、基本正常、明显发暗、变色描述。具有青稞固有的颜色和光泽的试样评定为正常;颜色
轻微变深或变浅和(或)光泽轻微变暗的试样评定为基本正常。
气味用正常、基本正常,有辛辣味、哈味、霉味或其他人类不能接受的非正常气味描述。具有青稞固
有气味的试样评定为正常;有轻微的辛辣味、发酵味、哈味、霉味的试样评定为基本正常。
A.4 蒸煮品评
A.4.1 样品编号
试样编号应随机编排,避免规律性编号和(或)提示性编号。
A.4.2 青稞粉的制备
称取混匀后的净青稞样约500g,用粉碎磨(A.2.1)磨粉、过筛(要求约95%通过40目筛),合并筛
下物,充分混匀后装入自封袋中,置4℃~8℃冰箱内待用。
A.4.3 窝头的制备
A.4.3.1 面团成型:称取制备好的青稞粉3份,每份50g,分别加75℃±5℃的一级纯净温水
43mL,拌匀、揉面,揉面时间控制在4min~6min。将揉好的面团分别制成3个窝头,成型时间控制
在1min~2min。
4GB/T46670—2025
GB-T 46670-2025 青稞储存品质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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