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300;55.020 C 66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9434.6—2004 危险货物复合中型散装容器检验安全 规范 性能检验 Safty code for the inspection of composite IBCs for dangerous goods -Performancetests 2004-07-01实施 2004-01-1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19434.6—2004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和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南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树田、王利兵、冯智勐、赵青、蒋雪枫、张勇 GB 19434.6—2004 危险货物复合中型散装容器检验安全 规范性能检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复合中型散装容器的定义、要求、试验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复合中型散装容器的性能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 改单(不包括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434.1一2004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安全规范通则 SN/T0987.3一2001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规程复合中型散装容器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3修订版) 3术语和定义 GB19434.1一2004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复合中型散货箱compositeIBCs 也称复合中型散货箱,是指符合GB19434.1一2004中中型散装容器定义,由刚性结构外包装、内 含塑料内容器及其所有的辅助设备和结构装置构成,其结构上的特点是外包装和内容器一旦组装在 起后应形成一个单一的整体,并在装货、储存、运输及卸货的整个过程中作为整体使用。复合中型散装 容器包括以下儿种类型: a) 11HZ1 用于装运固体,采用重力装卸方式,带有刚性塑料内容器的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 b) 11HZ2 用于装运固体,采用重力装卸方式,带有柔性塑料内容器的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 c) 21HZ1 用于装运固体,采用压力装卸方式,带有刚性塑料内容器的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 d) 21HZ2 用于装运固体,采用压力装卸方式,带有柔性塑料内容器的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 e) 31HZ1 用于装运液体,带有刚性塑料内容器的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 f) 31HZ2 用于装运液体,带有柔性塑料内容器的复合式中型散装容器; g) 上述编码中的字母“Z应按照GB19434.1一2004的要求使用一个表示外包装材料性质的大 写字母来替换。 3. 2 刚性内容器 rigid inner receptacle 是指不封闭、无外包装且内空时,其形状保持不变的容器。 3.3 柔性内容器flexibleinnerreceptacle 非刚性的其他内容器则称为柔性内容器。 4要求 4.1只有具备外包装时,内容器才具有盛装功能。 GB19434.6—2004 4.2外包装通常由刚性材料构成以形成对内容器的保护,使之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不会受到机械损 坏,但外包装并不具备盛装货物的功能。必要情况下外包装应包括底盘 4.3外包装完全封闭型的复合中型散装容器在设计上应能在防渗漏和液压试验后确认其内容器的完 整性。 4.431HZ2型中型散装容器的容量不得大于1250L。 4.5内外容器应使用具有已知标准的合适材料制造,其强度应足以适合其容量和用途。制造材料应足 以抗老化和抗由所装物质在某些情况下由于紫外线照射所引起的退化。必要时应考虑低温性能。在正 常运输条件下,任何所装物质的渗透均不应产生危险。 4.6需要进行紫外线防护时,应采用隔离屏障或采用添加炭黑或其他合适的颜料或抑制剂的方法。这 些添加剂应同内装物质相容,并且在内容器的整个使用寿命中始终保持有效。如果使用的炭黑、颜料或 抑制剂与制造设计类型检验样品时所使用的添加剂不同,只要炭黑、添料或抑制剂的含量不会对制造材 料的物理性质造成不良影响,可以免除重新试验 4.7除使用防紫外线的添加剂外,塑料材料的成分中也可以包括一些用于其他目的的添加剂,但这些 添加剂不得对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质产生不良影响。 4.8除同一生产工艺所产生的剩余材料及其再生物外,不得使用旧材料来制造内容器和外包装。 4.9用于盛装液体的中型散装容器应具有减压装置。减压装置应在容器内部压力超过其液压试验压 力时,能够排放出足够的蒸气以防止内容器破裂。可以使用常规减压装置,也可以采用其他等效方法。 4.11外包装的结构及其材料的强度应适合于复合中型散装容器的容量和用途。且不应有任何会损坏 内容器的凸出部分。钢或铝制的外包装应采用具有足够厚度的合适的金属制造。 4.12天然材料制成的外包装应使用经过彻底风干、干燥的、无任何会降低包装任何部位强度的瑕疵的 木材。外包装的顶部和底部应使用经过防水处理的木材制造,例如使用硬木板、颗粒板或其他合适的 种类。 4.13胶合板外包装应采用经过充分风干的旋转锯木片、藻木片或锯木片制造,材料应干燥,无任何会 降低包装强度的瑕疵。相邻层板应使用防水胶粘结。其他合适的材料也可以和胶合板一起用于制造包 装。包装材料应钉牢或紧固在四周角柱及上下两端,也可以用其他等效的合适装置来组装。 4.14再生木外包装的四壁应使用防水的再生木制造,如高压板、颗粒板或其他合适的类型。包装的其 他部分可使用其他合适材料制造。 4.15纤维板外包装,应按照其容量和用途采用强度高、质量好的实心的或双面波纹型纤维板(单层或 多层)制造。包装外表面的防水性能应保证采用可勃法(Cobb)测定吸水性方法试验30min以上,试验 所测定的重量增加不应超过155g/m,纤维板应有适当的弯曲性。切割和折叠纤维时不应有任何破痕 和开缝以保证安装时表面完好,无缝隙、无破损、无过度弯曲。波纹纤维板的波纹应使用防水胶牢固地 粘在面层材料上。 4.16纤维板的两端应有木框或完全使用木材制造。可以采用板条来加强强度。纤维板外包装主体连 接部分的制造应采用胶条紧固,搭接并粘牢,或搭接并用复合U形钉紧固。搭接部分应有相应的重合 长度。采用粘结,胶条封闭处应使用防水胶, 其最大总质量时的机械装卸操作 4.19托盘或完整底盘在设计上应防止出现任何可能在装卸中造成损坏的凸出部分。 具有任何会损坏中型散装容器的凸出部分。 4.21为增加堆码性能而使用的木支撑等类似加强装置应位于内容器之外。 2 GB19434.6—2004 4.22 适用于堆码的复合中型散装容器,其堆码的受力面应能安全地将负荷扩散。这样的中型散装容 器在设计上应保证其内容器不承受任何上面堆积的负荷。 4.23 盛装液体的复合中型散装容器在首次使用及经修理再次投入使用时都应进行密封性试验。试验 时,中型散货箱不必装有自己的封闭装置。 4.24 复合中型散装容器的性能试验要求见表1。 表1性能试验要求 项目 要 求 底部提升试验 内装物无损失,中型散装容器包括箱底托盘无任何危及运输安全的永久性变形 顶部提升试验 内装物无损失,中型散装容器包括箱底托盘无任何危及运输安全的永久性变形 堆码试验 内装物无损失,中型散装容器包括箱底托盘无任何危及运输安全的永久性变形 防渗漏试验 无漏气 液压试验 无渗漏,也无任何危及中型散装容器运输安全的永久性变形 内装物无损失。跌落后如果有少量内装物从封口外渗出,只要无进一步渗漏,也应判为 跌落试验 合格 5试验 5. 1 试验项目 复合中型散装容器的试验项目见表2。 表 2 试验项目 中型散装容器类型 试验项目 11HZ1,11HZ2 21HZ1.21HZ231HZ131HZ2 底部提升试验 要求" 要求“ 顶部提升试验 要求” 要求 堆码试验 要求 要求 不要求 防渗漏试验 要求 液压试验 不要求 要求 跌落试验 要求 要求 当中型散装容器设计适用于这种装卸方式时,应至少进行其中一项试验(顶部提升或底部提升)。 如果中型散装容器被设计适用于堆码。 5.2 抽样数量 5.2.1不同试验项目的样品数量见表3。 表 3 抽样数量 单位为件 试验项目 抽样数量 底部提升试验 3 顶部提升试验 3 堆码试验 3 防渗漏试验 3 液压试验 3 跌落试验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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